转发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》
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:
现将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2〕98号)转发你们,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遵照执行。
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财政局
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
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皖人社秘〔2012〕98号
关于公布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
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广德县、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:
为加强就业技能培训,促进就业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制定了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,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经认定的培训机构,应在本目录工种(项目)范围内实施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。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本目录工种(项目)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。补贴标准全省统一。
二、补助对象、补贴申领程序和办法,按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》(财社〔2011〕591号)执行。
三、2012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自2012年4月1日实施。2012年4月1日前开班的就业技能培训仍按原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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